此次获批北京市东城区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经营范围包括: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
此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获批,不仅是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对公司合规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认可,也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发展,有助于公司市场知名度的提升,业务渠道的拓展,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从事哪些业务需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呢?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 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通常比较适用当下热门的微短剧制作业务,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等。
网络微短剧备案规则分为三项备案规则:
重点网络微短剧:符合特殊题材,总制作拍摄成本达到100万元以上,长短视频平台招商主推或终端首页首屏播出,自愿按重点微短剧申报等几种条件之一,仍按原途径申报规范备案和成片审核。(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
普通网络微短剧:总制作成本在3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且非重点推荐)在广电縂局新开的“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上申报”。由省局进行规划备案审核和完成片审核。
其他网络微短剧:总制作成本低于30万且非重点推荐;由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平台履行内容管理的职责,负责内容审核把关与版权核定,定期将审核剧目信息报送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
2024年核发影视制作许可证的申请范围: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大兴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昌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此次获批北京市东城区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2024-04-29 14:38 浏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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